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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課須知

選課須知
本須知為本系所訂定,其他相關之校方規定,請參閱教務處公告。

1.      英語口語訓練及英文作文:自111學年度起,同學自行網路加選,惟,英語口語訓練及英文作文必須由同一位老師執教。
2.      英語口訓及英文作文課程為系列進階課程,須依(一)、(二)、(三)逐年修習。 
3.      英語口訓及英文作文課程需同時修習,重修生須洽助教編班,雙主修同學亦然。
4.      文學討論課程:畢業前須修完兩門文討,其中一門算入必修學分,其餘算入選修學分。
5.      選修課程:本系學生須修至少22學分之系內選修課,惟,英語中心所開之共選修英文課程不納入畢業學分。